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领取通知
参加7月末济南创想培训学校统一申报和组织考核的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考试的学员,成绩合格者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现已发放至各分校校长或报名点负责人手中,请抓紧联系领取,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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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核,创想学校的学员合格通过率远超其他培训机构,体现了大家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的精神风貌,是学校的骄傲,也为大家自豪。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72项“人力资源服务人员”系列,初始设置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019年开始,为适应社会需求和满足广大职工学员期望,降低报考门槛,增设中级(四级)。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刚需职业,大有可为,目前已成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注册登记开展业务必备岗位与证书,缺失则不予登记注册或不能通过年检。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已成为济南创想培训学校的优势培训科目,常年招生滚动开班,欢迎已获证书学员推荐新生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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